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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四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23-03-24 15:20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2022422午,兴化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四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顺喜主持会议,副主任马元连沈德才、常传林、王贵善出席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杭爱兵,各委办负责人,市委政法委,市法院、发改委、人社局、市场监管局、工信局、税务局、金融监管局、住建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检察院、公安局、司法局、开发区、戴南镇、安丰镇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法院钱惠彬院长关于破产案件审理情况的汇报,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委王志华主任关于市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情况的调查报告。

会议认为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近年来,市法院围绕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以法治化、市场化、专业化为导向,健全破产制度、创新方法举措、畅通联动机制,破产审判办理质效大幅提升。2020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考核中破产指标获满分,2021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考核中破产指标位列全省第六。

目前,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依然存在府院协调联动机制不够有力、破产管理人能力不均衡、破产审判力量有待加强、破产法治氛围不够浓厚等问题。针对上述问题,对于今后的工作提出建议。

一是要激活府院协调联动机制。要高度重视破产案件审理工作,树立系统思维,积极稳妥推进,统筹好破与立的关系、眼前与长远的关系、发展与稳定的关系,进一步凝聚工作合力,细化落实破产审判府院联动协调机制,通过机制统筹解决民生保障、信访维稳、招商引资、流程简化、打击逃废债等诸多破产审判的难点堵点问题。

二是要健全破产管理人制度。要拓宽管理人种类,建立破产管理人分级考核制度,形成破产管理人负面清单,推动破产管理专业化。要加强管理人队伍建设,提升管理人履职能力,夯实企业依法有序破产的工作基础。

三是要完善“执转破”衔接机制。要充分发挥能动司法作用,切实加强“执转破”工作衔接,建立健全“执转破”考核机制,依法稳妥出清“僵尸企业”。检察机关要积极履行监督职能,适时发出检察建议,督促案件依法终结。

四是加强破产审判专业化建设。配足配强审判力量,提升破产审判队伍工作能力。要树立多挽救、少清算的破产保护理念,帮助破产企业有效重组。要提高破产审判信息化水平,加强破产法治宣传,提高破产审判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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