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议意见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3-03-25 17:46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2022年4月29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兴化市2021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认真贯彻中央有关国有资产和国有企业改革精神和市委决策部署,高度重视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国资国企监管规范性文件,上线了“资产云”管理平台,抓好公益性资产入账和资产处置环节的公开竞价工作;加强了自然资源保护与利用。针对报告中指出的问题,会议对国有资产管理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管理制度建设,规范国有资产管理。一是强化制度建设,促进国有资产管理依法依规。依据国务院新出台的《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条例》,及时修订完善我市资产配置、使用、处置管理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二是强化问题导向,提升基层单位规范管理水平。进一步清理核实和归类统计各类资产,特别是被撤并乡镇资产,进一步健全国有资产台账,推进划拨资产产权变更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共享共用和调剂机制;强化闲置资产出租、出借和租金清收管理,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三是强化履职担当,健全考核奖惩体系。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自觉依法管好国有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确保国有资产安全完整和保值增值,考核结果与年度绩效挂钩。

二、加快国企转型升级,发展壮大国有企业。一是以《兴化市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0-2022)》为目标,持续深化国企改革。继续推动完善现代企业制度,聚焦主责主业,做大主营业务,不断增强国企发展活力和市场竞争力。二是以保障国有资产安全为导向,推动完成企业重大投资收购事项。科学制定市属企业投资项目负面清单,强化对重大特别监管类项目的“双重论证”,在确保资产安全的同时推进企业实体化、市场化运营,促进国有企业营业收入和利润实现跨越式发展。三是以深化改革为抓手,加强对所出资企业的监督与管理。定期听取董事、监事汇报履职情况和参股控股公司的经营管理及财务状况,及时厘清掌握这些企业经营状况、资产负债、债权债务、盈利分红等情况,确保国有资本收益。

三、坚持资源保护与开发相统一,牢固树立生态发展理念。一是提高资源利用效率,深化“亩均论英雄”改革,推动全市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量逐年下降,工业用地亩均税收逐年上升;持续推进“五未土地”整治,推动低效使用的国有租赁土地腾笼换鸟、优化重组;开发利用好我市地下深部的“大热库”,将地热开发利用规划融入城乡发展规划和全域旅游规划,加以综合利用,形成产业链。二是要努力促进转变发展方式,协同推进经济发展高质量和资源生态保护高质量,大力发展绿色经济、循环经济、低碳经济,优化资源利用结构,推动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三是深刻领会“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思想,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加大对自然资源违法违规问题的整治力度,构建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的现代化建设新格局。


上一篇: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2021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下一篇: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