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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1-01-27 17:17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2020年10月29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建议)办理情况的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今年代表建议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体系。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要把做好办理工作,作为主动接受人大代表监督、推进依法行政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进一步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一要加大考核力度,提高建议办理工作在年度目标绩效管理体系考核中的权重,并注重考核结果的运用。二要加大协调力度,进一步做深做细交办前的沟通工作,加强部门间的工作协调,确保每件建议都能得到准确交办、有效办理。三要加大督查力度,坚持市政府领导重点建议督查制度,对办理工作实行常态化督查指导,同时对多年来代表重复提出的、承办主体不是很明确的、涉及多个部门的建议,由市政府办牵头有关部门办理和答复,全面提升督办实效。

 二、改进方式方法,进一步提升办理工作质效。各承办单位要根据部门职能,进一步明确办理范围,规范办理程序,完善办理制度,不断创新和改进办理方式,努力提高办理实效。要加强协调配合,对一些综合性强、涉及部门多、办理难度大的建议,主办单位要主动牵头、强化统筹,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全力支持,形成办理工作整体合力,确保办理工作顺畅高效。要加强人大代表的学习培训,在群众、代表中加大行业政策法规的学习宣传力度,确保代表能够准确掌握现行的政策,帮助做好宣传和解释工作,并提出高质量、切合我市实际的议案和建议。要探索建立代表建议办理过程结果公开机制,增强办理工作的透明度,更好地回应社会关切,提升政府公信力。

 三、强化善始善终,进一步抓好办理工作落实。市政府及各承办单位在办理工作结束后要再次组织办理工作“回头看”,及时查看能解决的问题,是否已全部解决到位,不但要看本年度的,还要看往年代表建议的办理落实情况,推动建议办理工作真正由答复型向落实型转变。对于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问题,要加大办理力度、加快办理进度,确保按既定目标如期完成;对于因客观条件和现行政策限制不能解决或暂时无法全部解决的问题,要跟代表做好沟通解释,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一旦条件成熟或政策允许,应列入办理计划,拿出办理方案,主动与代表沟通,确保代表所提建议事事有交代、件件有落实。

 根据兴人发〔2018〕122号文《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对“一府一委两院”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满意度测评的办法》要求,请市人民政府对照审议意见认真加以落实,并在2021年1月份的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上作书面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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