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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关于《兴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23-03-27 08:29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2023年2月23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兴化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成果的报告。会议认为,该规划立足市情、内容全面、基础扎实,认真贯彻了党的二十大报告有关战略部署和市委第十三届三次全会提出的工作要求,优化了全市现代化建设国土空间格局,落实了上位规划的约束性指标,划定了“三区三线”,确保了数、线、图一致;统筹了空间保护和发展需求,为“十四五”及更长一段时期我市重大项目落地提供了空间保障,展示了中国式现代化兴化新征程的美好图景。会议就进一步做好《规划》的修改和完善,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要提高站位,进一步体现区域协同发展。《规划》要强化区域协同发展相关内容,研究长三角一体化发展、江苏“1+3”重点功能区建设、乡村振兴等一系列重大战略和重大决策。强化与周边城市空间对接,预留接口,在更大的战略空间考量推动交通、产业、生态、城市等要素协同发展,为我市创建美丽江苏县市典范、全省诗意栖居大公园、水韵江苏新样板目标提供战略引领和具体指导。

二要统筹兼顾,进一步处理好空间保护和利用的关系。《规划》在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条控制线”刚性约束的前提下,要进一步兼顾发展需要,科学布局生产空间、生活空间、生态空间。要深入推动落实“多规合一”,在《规划》上报前的窗口期,继续加强与各部门、各乡镇规划衔接,特别要与兴化市“十四五”规划紧密衔接,确保规划期内产业项目、全域旅游、交通、水利、农业、能源、综合防灾以及住房、教育、卫生、养老、文化体育等城乡公共服务设施落位。对于河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范围内村居点、工业区等历史存量建筑,要深入调研、摸清现状,明确破解历史遗留问题的渠道和方式,积极开展上争。

三要突出重点,进一步保障产业发展需要。《规划》要为产业发展留足空间,加强产业园区用地支撑,确保重点项目落地。在科学统筹城市发展用地、两区三园用地的同时,每年预留部分土地指标,用于保障其他乡镇优质项目落地、基础设施建设、村庄土地整治以及部分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要大力推进低效土地、存量土地再开发,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保障实体经济高质量发展,为产业强市目标提供坚实的用地保障。

四要优化布局,进一步完善交通基础设施支撑体系。《规划》要着眼构建内畅外联交通体系,进一步加强市域对外通道、乡镇间联系道路和中心城区“断头路”的连接研究,优化交通基础设施布局,制定规划目标和项目库,解决制约交通高质量发展的瓶颈,提升道路连通性。

五要刚性管控,进一步推动规划传导实施。《规划》依法批准后,市人民政府应当及时予以公布,并抓好规划的组织实施。要加快推进乡镇国土空间总体规划、详细规划、专项规划、村庄规划等编制,健全完善全市“三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加强纵向传导、横向协同,共同绘就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要强化规划刚性约束意识,坚决维护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市政府要出台规范性的制度和议事规则,各级领导和部门要带头执行制度,坚持一张蓝图绘到底。要通过多种形式建立对规划实施进行法律监督、行政监督、舆论监督和社会监督的工作机制,推动规划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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