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6月19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我市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情况的汇报。会议充分肯定了我市近年来推进新一轮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调整方面所做的工作及取得的成效,同时针对存在问题和不足,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做好学校布局统筹规划。把“均衡发展和提升质量”作为核心目标,着眼长远、兼顾当前,统筹考虑乡镇区划调整、经济社会发展、学龄人口变化等因素,制定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布局专项规划,并依规报批和备案。布局规划要坚持“满足就近入学”和“优质均衡高效”原则,顺应人口向市区、小城市和重点中心镇集聚的大趋势,实现城乡义务教育一体化规划,并处理好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方便学生就近入学的关系,促进农村义务教育持续健康发展。
二、进一步有序推进布局调整工作。在教育布局调整工作中,实行市政府领导的多部门和乡镇政府联动,进一步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加快实施、全力推进。因地制宜、因校施策,开展城乡学校合作共建办学或区域集团、联盟办学,扩大优质教育资源覆盖面,切实改善薄弱学校教育教学质量。对生源过于偏少的,或有条件调整布局的初中学校加以整合,改变布点多规模小的现状。规范办好保留的村小和教学点,对确因布局不合理、生源持续减少需要撤并的,通过规范的程序予以撤并。针对我市民办学校数量较多的现实情况,理顺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相互关系。
三、进一步规范学校撤并程序和行为。严格落实《国务院
办公厅关于规范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的意见》,确保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撤并工作规范、有序、审慎地推进。严格履行学校撤并方案的制定、论证、公示、报批等程序,保障群众充分参与并监督决策过程,广泛争取理解和支持。学校撤并应先建后撤,保证平稳过渡。妥善处置被撤并学校的资产,优先保障当地和今后教育事业的需要。
四、进一步完善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加快实施中小学教师“县管校聘”管理改革,打破僵化的管理模式,科学地、动态地配置教师资源。加强校长队伍建设,特别是配强农村学校校长队伍。完善教育优质均衡发展体制机制,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和校际差距。用制度管人,扭转一些农村学校的少数教师人浮于事、庸懒散漫的消极状况。办好公办初中寄宿制学校,优化设施、强化管理,解除家长后顾之忧。进一步做好校车服务,保障学校撤并后学生上学交通安全。关注布局调整涉及的低收入家庭子女的就学问题,加大帮扶力度。加强对学校布局调整效果的跟踪评价,及时作出改进和完善。
以上审议意见,请市政府按照《监督法》的要求,认真抓好研究办理和落实,并在年底前向人大常委会书面反馈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