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26日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六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关于2014年上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发展稳中有进,各项社会事业取得新的进步,财政预算执行总体平稳。
会议对下半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和财政预算执行工作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全力推进重大项目建设,促进转型发展。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十一届七次全会精神,坚持工业强市不动摇,着力提升工业经济发展水平。继续强化对“重大项目推进年”活动的组织领导,围绕招商引资100亿元等年度目标,抢抓国家鼓励央企与民企战略重组机遇,围绕央企、上市公司等,有选择、高起点地招引一批产业关联度高、税源贡献大的重大项目、新兴产业项目。扎实开展重大项目专项督查考核活动,促进重大项目快建设、早见效。坚持以规划为引领,用工业化理念推进现代农业、服务业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三次产业结构优化、质态提升,为促进经济稳步发展、转型发展提供支撑。
二、加快推进重点园区建设,促进融合发展。进一步完善园区发展规划,合理布局产业定位,加快整合城区及城郊工业园区资源,推进“大开发区”建设,高标准打造城区西部工业走廊和城北高新技术产业园,促进一区五园抱团发展,提升中心城市“首位度”和辐射带动能力。统筹推进城区、戴南—张郭和安丰三大经济板块和区域内重点园区建设,超前规划,定向施策,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着力打造承载能力强、竞争优势明显、功能配套、宜居宜业的新型生态工业园区。用足用活“飞地”招商政策,引导项目向重点园区集聚,促进园区之间、区域之间互补、融合发展。
三、着力推进公共财政建设,促进统筹发展。充分发挥财税政策杠杆作用,清理规范有关奖补办法,有效培植税源。进一步完善综合治税平台,促进依法征管,完成好年度收入目标任务。按照上级部署,积极推进全口径财政预决算编制和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加强对财政资金的跟踪监管、审计监督。加大政府性债务管控力度,清理规范融资、担保等行为,防止财政、金融风险。认真落实厉行节约等规定,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集中财力保障民生支出和重点项目支出需要。督查推进城乡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办好为民办实事项目,落实好各项惠民政策,促进全市经济社会统筹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