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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林业绿化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4-04-29 16:50 浏览次数:

  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林业绿化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全市上下把林业绿化作为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重点工程和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基础工程,全面落实宣传发动、组织领导、资金投入、创新机制、林地保障、科技进步等关键措施,全市林业绿化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对市人民政府林业绿化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深化认识,营造良好氛围。当前,林业绿化面临新的发展要求,党的十八大把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省委、省政府将绿色江苏建设融入生态文明建设工程一同部署,并相继出台一系列文件,对林业绿化发展提出更高的目标定位。因此,要深化林业绿化思想认识,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来审视、谋划和推进全市林业绿化工作,充分利用各类新闻媒体,加大宣传发动和组织领导力度,切实增强全社会林业绿化意识,努力营造全民动员、全民支持、全民参与的浓厚氛围。

  二、因地制宜,明确发展重点。坚持因地制宜、突出重点的原则,通过规划建绿、建景增绿、见缝插绿等多种途径,推进林业绿化量的 增加和质的提升。一是围绕四有栽好生态林。公路绿化要按照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两侧每侧绿化林带不低于50米、30米、20米、10米的标准建成高标准绿色通道,圩堤绿化要按照圩堤和圩堤外青坎全部绿化的标准实施,村庄绿化要充分利用家前屋后、十边隙地、闲置土地等建设围庄林和公共绿地,城市和集镇绿化要重点抓好行道树及景点绿化、滨河绿化、广场绿化,单位绿化要抓好居民小区、工厂、学校、医院、机关、园区绿化达标,从而实现有路有树、有圩有树、有河有树、有庄有树的目标。二是围绕高效栽好产业林。把林业产业作为农业结构调整、发展高效农业的重点工程,大力引进和发展花卉苗木、林果产业,既实现林业资源总量的增加,又实现林业经济效益的提高。三是围绕项目栽好配套林。把林业绿化作为农业项目的重要内容,所有土地整理、农业综合开发、设施农业、标准粮田等农业项目的机耕路、圩堤、渠道都要按照栽植不少于两排的要求全面绿化,并切实做到林业绿化与农业项目一起规划、一起实施、一起验收。四是围绕轮伐栽好补植林。把轮伐补植面积纳入年度绿化目标,对经批准轮伐的树木要按照伐一补一的要求,抓好林木补植,确保林地不减少。

  三、落实措施,健全服务机制。一是加快科技兴林。充分发挥林业科技的支撑作用,进一步推进林业三新工程,加快林木良种和经济速生树种的选育,推广先进实用栽培技术和造林模式,强化森林病虫害防治实用技术的指导服务,进一步提高林业科技成果转化率,助推林业绿化增量提质。二是加速林权改革。按照放活经营权、落实处置权、保障收益权的要求,加快林权改革,进一步明确经营主体、规范土地流转、确保经济收益,达到生态受保护,农民得实惠的林改目的。同时,加快发展多种形式的林业合作经济组织,促进林业适度规模经营和集约经营。三是加强林政管理。坚持依法治林,加大林业执法力度,严格限量采伐管理,严厉打击毁坏林木、侵占林地、乱砍滥伐等不法行为,切实保护林业资源。

四、突出重点,坚持多元投入。一是积极上争项目资金。市相关部门要抓住国家和省加大林业绿化投入的机遇,积极组织林业项目上争,力争更多的林业项目落户我市。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市和乡镇财政要逐年增加对林业绿化的投入,进一步完善奖励补贴政策,特别对新造成片林要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同时积极探索生态补偿机制。三是大力开展招商引资。认真落实谁造谁有,合造共有的林业政策,大力开展招商引资活动,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和工商资本发展苗木花卉和林果产业,为林业绿化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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