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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对市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3-05-02 11:08 浏览次数:

  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工作情况的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法院主动服务大局,积极开展各类行政诉讼案件的审判和非诉行政案件的审查、执行工作,保护了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推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促进了全市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会议对法院行政审判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行政审判工作的责任感。市人民法院要充分认识做好行政审判工作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进一步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要充分发挥行政审判作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化解行政争议,有效保障公民合法权益。要主动向党委、人大报告行政审判工作,自觉接受市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

  二、严格规范司法,进一步提高行政审判工作的质效。要推进行政审判的规范化建设,规范办案流程,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效率。要畅通行政诉讼渠道,依法受理行政诉讼案件,充分保障行政相对人得到及时司法救济,积极引导行政相对人依法表达利益诉求。要树立科学的行政审判理念,正确处理好司法为民与服务大局、适用法律与执行政策等方面关系,公正审理、妥善处理,真正做到裁判的法律效果、政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进一步加强行政诉讼协调,努力实现案结事了。

  三、有效执结案件,进一步加大非诉案件执行力度。市人民法院要加强与各相关行政部门的沟通协调,建立健全与行政机关的执行联动机制,充分整合司法和行政资源,合力破解非诉执行难题。要做到非诉案件的经常执行与集中执行相结合,创新执行方法,加大执行力度,选择典型的强制执行案件,适时进行宣传,达到执行一案,教育一片的社会效果,提高司法执行的威慑力和执行效果。

  四、加强互动联动,进一步推动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要不断延伸审判职能,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要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的衔接与配合,完善预防化解行政争议的新机制,逐步建立多元化的行政纠纷解决途径。政府及其行政机关要加大法治政府建设力度,切实履行法定职责,重点防范越权滥权和监管缺位行为;要进一步支持法院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严格执行法院判决和裁定,维护行政审判权威;要督促做好行政首长(主要负责人)出庭应诉工作,重视法院司法建议中所提问题的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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