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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1-10-10 17:03 浏览次数: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

《关于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汇报》的

审议意见

 

(2011年10月9日兴化市第十四届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陈浩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全市社会治安管理工作情况汇报》,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围绕社会管理创新工作主线,加强组织领导,建立社会治安管理责任制,创新社会治安管理模式,全市社会治安状况总体良好,群众有安全感,满意度逐年提高。会议针对存在的问题,提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重视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市乡(镇)两级政府要充分认识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的重要意义,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不断强化社会治安管理工作宣传力度,切实落实相关工作责任,建立政府负总责,公安机关牵头,政法各专门机关配合,社会各部门协作的大治安管理工作格局。形成政法机关充分发挥职能,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社会治安管理的良好氛围,进一步巩固“平安兴化”的创建成果,不断提升广大市民群众的安全感和满意度。

二、努力提升社会治安管控力度。社会治安管理要坚持严格管理与优化服务相结合。要紧紧抓住当前影响社会治安稳定的突出问题,做好打击多发性侵财犯罪、“打四黑除四害”等专项斗争;要强化人口分层次管理和服务,重点抓好流动人口、两劳释放人员、社区矫正对象的管理和服务,重视未成年人的法制教育、行为管理和人身保护;要巩固校园周边、城郊结合部治安整治成果,继续加大查处重点地段、场所社会丑恶现象力度;要完善“大巡防”、“大调解”防控体系,完善突发性群体事件处置预案,强化公安行政调解与人民调解,司法调解的联动协作;要加强涉众非法集资犯罪行为的查处,努力净化经济发展环境;要积极探索虚拟社会和传媒管理新手段,加强网络舆情导控。

三、不断提高公安机关执法水平和服务能力。要切实抓好公安干警队伍的宗旨教育和素质教育,不断提升公正执法、文明服务能力;要继续开展创优争先活动,不断提升公安干警队伍和辅警队伍形象;要采取有效措施,切实解决公安机关警力不足,基层派出所干警年龄结构不合理的突出矛盾,努力打造一支人民满意的警察队伍。

四、继续提高公安机关、队伍保障水平。市乡(镇)两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公安派出所办公用房达标建设,进一步加大技防、辅警和流动人口管理协警的经费保障,推进平安、和谐兴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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