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对市政府
《关于2010年度兴化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及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的审议意见
(2011年6月23日兴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审计局局长顾天荣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2010年度兴化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它财政收支审计工作报告》。会议对审计工作报告中反映的财政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中存在的问题,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1、加强预算管理,维护预算的严肃性。细化预算编制,完善预算执行的日常监督机制,维护预算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预算管理, 进一步控制经费支出,规范项目资金管理;推进预算及执行情况公开,进一步推进“阳光财政”,主动接受各方面的监督,促进财政管理工作精细化、规范化。
2、加强税源建设,强化收入征管。确立工业经济发展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大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的支持、服务力度,努力发展税源经济,促进财源培植。依法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对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税种的征收、清缴力度,实现应收尽收,公平税负。加强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罚没收入、政府性基金、国有资产经营收益等非税收入征管,促进财政收入稳定增长。
3、加强财政监管,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财政收支和预算执行的日常管理、跟踪监督,强化专项资金筹集、使用的管理、监督,建立财政支出项目绩效评估体系,确保资金管理安全,促进资金使用规范,提高资金使用效益。要按照公共财政建设要求,加大公共服务领域尤其是民生保障方面的资金投入。进一步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大力压缩一般性支出,推进节约型政府、节约型社会建设,更好地发挥公共财政的作用。
4、加强审计队伍建设,提高理财水平。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建议市政府认真研究,制定措施,切实加以解决。对借出及占用的市级财政资金,要研究制定清收、回笼的办法措施,抓紧清收。重视政府债务监控,努力防范财政风险。进一步加强审计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在促进规范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维护经济秩序、服务经济发展、推进廉政建设等方面的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