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人事任免
 
关于李爱武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3 16:05 作者: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各工作委员会:

根据兴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沙顺喜同志提议,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李爱武同志为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垛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免去段天石同志的兴化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上一篇: 人事任免
下一篇: 关于张冬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