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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张冬健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11-03 16:05 作者: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政府市长殷  俊同志提议,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张冬健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免去其兴化市财政局局长职务;

任命王 迅同志为兴化市财政局局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职务。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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