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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沈洪涛等同志职务任免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6-28 10:53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2023年6月27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免去沈洪涛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鲍建民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刘加防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王庆和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束长庚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唐爱霖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陈丙荣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国华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谢俊成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许志兰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开发区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戴南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杨 凯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戴南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安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沈玉秀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安丰人民法庭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胡云慧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智 愚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监督庭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张建刚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

任命李 唯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行政审判庭)副庭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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