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红成同志提议,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杨 涛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免去刘建国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