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法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法院院长张 伟同志提议,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庄黎明、卞卫峰、卞成芳、周 监、陆梅婷、杨海云、许兆娟、胡同炎、邓凤权、陈苏兵、王 娟安丰、蒋小岗、潘瑞元、刘巧林、薛光祥、戴德春、金 蓉、韦兆国、平道胜、王 娟、刘 娟、聂凤平、戴灿传、张辰年、杨 鑫、陈晓琴、张荣付、罗忠建、谢长富、林 云、冯 丽、陈爱英、顾 莉、周红兰、史富伟、刘登寿、江海涛、吴皓辰、汤小平、何正春、孙小兵、任冬章、张勇志、胡 伟、吴婷婷、王明春、荣瑞珠、冯同生、唐爱华、陈仁礼、张小春、邹桂宝、张金东、朱开强、喻 松、周 娟、洪庆玉、朱展翔、王满苇、何婷婷、葛月珍、张 云、金天亮、赵红华、朱美华、王益才、王诗琴、吴沁潼、陆 静、张平桂、陈天华、黄晓平、袁玉琴、郑慧惠、崔颖君、王 伟、韩晓红、葛天龙、吴明凡、邹晓春、瞿 慧、戎政权、冯巧云、龚鹤麟、陈锁红、袁桂春、赵同生、王 荣、胡广银、王立岗、卞永华、王干荣、曹 园、高 明、易书兵、周德平、严小萍、李明珠、张同根、周荣丽、沙 涛、陈 健、严晓国、徐 峰、周红萍、严震广、邵红香等107名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20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