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法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法院院长张 伟同志提议,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邹 健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职务;
免去朱万全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6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