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兴达公司,市监察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同志提议,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汪子泉同志为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垛田街道工作委员会主任;
任命王 栋同志为兴化市人大常委会垛田街道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