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钱 飞同志提议,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杨 静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