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钱 飞同志提议,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钮 健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翁立萍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许 捷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樊 蓉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周少华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任命沈 敏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蔡爱东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免去瞿宏顺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