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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受黄红旗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01-18 09:48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兴达公司,市监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和黄红旗同志的辞职申请,经市十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接受黄红旗同志辞去兴化市人民政府市长职务的请求报兴化市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第次会议备案。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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