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兴达公司,市监委,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政府市长黄红旗同志提议,经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王 勇同志为兴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任命孙 健同志为兴化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免去姚群印同志的兴化市交通运输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