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市人民法院、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政府市长李 伟提议,经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徐克俭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