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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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3-11-03 1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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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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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三次会议决定: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24年1月上旬召开。建议会议的主要议程是: 1.审议兴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兴化市2023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兴化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兴化市2023年预算执行情况和2024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兴化市2024年市级预算; 4.审议2023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完成情况和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候选项目形成情况的报告,票决2024年市政府民生实事项目; 5.审议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6.审议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7.审议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8.选举; 9.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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