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6月27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
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了市财政局局长张冬健受市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兴化市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会议经过审查,同意《关于兴化市2022年财政决算草案的报告》,决定批准兴化市2022年市本级财政决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