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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施全过程民主 选满意人 办振兴事
——浅谈部分农村基层选举如何做到顺利成功
发布日期:2023-03-25 17:20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2021年是我市农村基层换届选举年,各地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坚持党的领导,坚决依法办事,严明选举纪律,夯实工作责任,绝大多数村(居)两委会都顺利完成选举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效果。但我镇仍有一个村支部书记推荐人选落选、一个村委会人数未达要求。究其原因是什么?问题出在哪里呢?

2015年以前,我镇焦庄村也曾连续两届支部改选和一次村民委员会改选都不顺利,村班子软弱涣散,村经营性收入低下,综合评比一直徘徊在全镇后列。但是自2016年以来,出现了产业兴旺、环境提升、民风归正的可喜景象。五年来,焦庄村连年获得镇考核综合奖,村支部连年荣获“先进党支部”表彰;2019年获兴化市文明村称号;村支部获兴化市委表彰为“兴化市优秀基层党组织”;2020年被江苏省建设厅命名为“江苏省传统村居”,被兴化市评定为“兴化市特色田园乡村”。

笔者想通过焦庄村实施基层人民民主情况的对比探究,来说明在农村基层改选如何做到顺利成功,促进发展。

分析焦庄村以前几届换届选举之所以出现 “不成功”或 “返工”现象,主要原因在于实施“全过程人民民主”的环节上做得不细、不宽、不全。人民民主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生命,人民当家作主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民民主是一种全过程的民主,全过程民主意味着民主的所有环节一个不能少,包括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等。一旦出现偏差,就会出现不良后果。其主要表现为:

只侧重在组织观念上强化,不注重民主功能的发挥,出现民主过程细节不细。

在我们实际工作中,每当面临和进行换届选举时,各级党组织为了确保选举工作的顺利进行和换届选举成功,在上级党委领导下,在坚持党的领导、加强法制宣传、严明工作纪律、落实责任清单等方面下足力气,从上到下都是严阵以待。但是在某些发挥民主功能的细节上却轻视了。比如,在村两委会主要负责人,尤其是支部书记和村主任候选人的物色上,酝酿过程不够充分,群众推荐量不足。上级领导只偏重组织考察,而轻视群众意见;只注重考虑其工作热情和能力,而看轻了群众所渴望的工作效果和服务质量。由此带来了“先天性不足”,因而导致在选举“关键时候”会“掉链子”。

只注意形式的体现,不注重实质内容上的拓展,带来民主权利展现不宽。

习近平总书记曾说过:“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这种只有到换届选举时才让人民去展现民主权利,而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方面却不能让人民去充分发扬和享受民主权利的情况,只是形式上的民主,不是实质上的民主,是一种“畸形民主”,不是“全过程民主”。因此,部分选民的“抵触情绪”到了选举的“关键时候”就会“拆台子”。

第三,只着眼于选举时的“效果”,不注重选举前后的“功夫”,造成“主配角”功能配合不全。

常言说:“种瓜得瓜,种豆得豆。”换届改选候选人的得票多少实际上不仅仅是候选人在平时综合表现和群众对其评价的成果的展现,同时也是村两委会在日常村级民主治理过程中的成效的展示。如果平时村两委会不注重与村民议事会、民主协调会、妇女儿童委员会、关工委、老干部协会、扶贫协会、以及红白理事会等组织密切沟通、协调、配合,势必会造成换届选举的“关键时候”“出岔子”。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人民是否享有民主权利,要看人民是否在选举时有投票的权利,也要看人民在日常政治生活中是否有持续参与的权利;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选举的权利,也要看人民有没有进行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社会主义民主不仅需要完整的制度程序,而且需要完整的参与实践。”

焦庄村在短短几年时间里,之所以变化如此之大,特别是2021年的两委会换届选举在全镇率先进行,两委会改选一步到位,支部书记和村主任“一肩挑”顺利实施,两委会成员全部选出了领导认可、百姓赞成的满意人。正是因为该村认真践行习总书记新时代高质量发展思想,在镇党委、镇政府的领导下,全面贯彻党的方针政策,在国家法律法规的框架内,重抓“三个结合”,破解民主实施“瓶颈”,实行民主全过程,注入发展新活力,让人民民主完善于村级治理的全过程之中,才使得全过程人民民主在这片土地上生根、开花、结果。

首先,讲究直接民主与间接民主的结合。全过程人民民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一种体现,是一种全要素、全链条、全方位的民主。虽然从村级角度来看,不同于国家、省、市层次的重大决策。但为了保证人民意愿的代表性和真实性,体现人民利益的全局性和根本性,则必须要通过受到法律和制度的保证,让民主选举、民主协商、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各个环节贯通起来。

该村总结过去民主缺失、乱象丛生、经济落后的教训,用全过程民主来对症下药。一方面认真施行直接民主的制度落实。如村民委员会改选中,“民主”体现自始至终在党支部的领导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为准则,依法而行,从选举的准备工作开始到推选选举委员会,到制定“选举实施办法”,到选民登记,到受理村民申诉,到推选确定候选人,到确定投票时间、地点以及选举工作人员,一直到计票、监票、统计、公示、上报结果,全程皆由村民议事代表参与。为了避免如习总书记指出的“人民只有投票的权利而没有广泛参与的权利,人民只有在投票时被唤醒,投票后就进入休眠期,这样的民主是形式主义”的问题,该村不是让村民只局限在行使周期性投票的狭义民主中,而是在多层面、多渠道让村民发表意见。凡重大事项在党支部会提议,“村两委会”商议,党员大会审议后,必须交村民议事代表大会决议,比如,在制定村发展规划时,让村民代表参与讨论而决定;在村重点工程中参与预算、招投标、监管和验收等等。另一方面致力加大间接民主和力度。比如,在进行党员干部的“月晒、季评、年考”时,让村民代表列席会议并听取村干部就职演说,参与专项测评打分,让议事代表表达对村干部在落实政策、带领致富、敢于担当、服务群众等方面的收益率和满意度。

通过把直接民主和间接民主的有效结合,使得该村“全过程民主”变得鲜活而生动起来。

其次,注重纵向民主与横向民主的结合。随着我国民主制度不断健全,民主形式更加丰富,民主渠道日益拓宽。民主不仅成为我国改革开放稳定的重要保障,也成为每个中国公民珍视的核心理念。由此,该村尝试把纵向民主与横向民主有效结合,从而推动村级工作顺利开展。

所谓纵向民主,就是村党支部在上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以完成上级交付任务、克服困难、提升经济、取得成绩、服务人民为目标,与村民委员会密切配合、充分协商,制定相关计划、采取相关措施交给相关职能小组及责任人去予以落实的过程。

几年来,该村党支部和村民委员会,从农业结构调整到经济发展策略,从“263整治”到创建特色田园乡村实施方案,从挖掘村史文化到打造省级古村落的决定,从河长制的试行到“美丽河湖”的打造计划 ,都是经过纵向民主几上几下的讨论研究,而后予以决定和实施,并逐一取得满意效果的。

当然,仅凭纵向民主是不全面的。相当一部分的工作的完成必须要有“横向民主”的辅助,才能取得更好成效。

在脱贫攻坚战中,村扶贫协会为加速出色完成村脱贫攻坚任务,向村支部建言献策,提出的让“丰成农场”等几个家庭农场采取“定向招工”的方法,使得6户收入不达标的“建档立卡户”全部实现脱贫。

在殡葬改革行动中,村红白理事会,密切配合村两委会,深入存有“乱散坟”的各户,宣传政策,讲明道理。利用大寒节气,迁移、深埋、平除乱散坟50多个,为创建特色田园乡村打下了坚实基础。

在创建市特色田园乡村活动中,村老干部协会全力支持配合两委会工作,帮助宣传发动,收缴粉碎破旧农杂船120多条。为筹措创建经费,村妇女儿童联合会、关工委、团支部联合向全村青年及在外能人乡贤提出倡议,共捐款27万余元。

2021年初,为配合村委会改选,村“五老服务团”共书写法制宣传标语近100条,入户宣传《选举法》220余户,召开几大姓氏家族座谈会、法制宣传会6场,为营造风清气正的换届选举工作作出了贡献。同时“五老服务团”还配合村民调主任、妇女儿童主任协调处理家庭矛盾纠纷20余起,其中劝和即将离婚夫妻一对,创造了安定团结的氛围。

“横向民主”与“纵向民主”的结合,相辅相成,不仅促进村级经济发展,更加巩固了村的和谐稳定。

再次,突出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结合。在实际工作过程中,焦庄村注重突出民主的形式与内容的统一,形式民主与实质民主的结合。

结合之一,村民议事代表是经过全体村民推荐依法直接选举产生的,充分显示其合法性和代表性。村里所有重大决策的制定和选举的进行,村务的管理和监督,以及相关工程都是由他们直接参与统筹谋划、实施和验收。自2016年以来,村里所有支出凭证上都由 “议事代表”审核签字, “监委会”加盖章印,才予支销的。2019年第二季度的“财务公示”过程中,发现一张“危桥修建河岸加固”支出票据缺少“监委会”印章。代表们立即对照工程“招标”预决算,核对工程量,结果是“账物”吻合,属印章漏盖。这不仅在形式上展示“代表”的参政,更在实质上体现“主人”的功能。

结合之二,村民以及议事代表,不仅在民主选举过程中可以依法畅享选举与被选举的权利,而且在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通道上也十分通畅。在每月召开的村民议事代表例会,每季度召开的党员代表联席会,年中、年末召开的村两委会民主生活会上,代表们既可以随时对村务、财务、计生、安全、村建等各方面建言献策,也可以公开对村干部履职、村风提升、工程施工、安监管理、民生服务等方面提出意见和评价。例如2019年、2020年村务记录簿共全程记载了 36件监督事项,其中有一个电管站灌溉渠衔接不到位、垃圾箱跟换不及时、路灯维修不定期等三项监督意见,村监委会敦促两委会落实整改措施,全部获得了村民可以看得到的效果。

结合之三,在加强和改进村庄治理进程中,学习和借鉴“枫桥经验”,让村民议事会、红白理事会、老干部协会、妇女儿童联合会、村扶贫协会等村民自治组织充分发挥作用。,不仅仅只体现在班子搭建、场所设立、经费列支的形式上,更重要的是让他们在民主管理的进程中有“实质性”的话语权,让这些组织在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功能上,在乡风文明及平安创建的培育行动中发挥积极作用。比如自2016年以来在评选“文明家庭”、“文明个人”、“先进模范”的过程中,都事先充分征求了上述各组织的意见,然后才交由村民议事大会通过。村里实行了移风易俗、尊老爱幼、扶残助弱、崇德向善、构建和谐的一票否决制,使得群众民主权利切实发挥起来,人人都为平安创建出力量。形成了小事不出巷,大事不出庄,矛盾不上交,有事好商量的良好氛围。

而今,焦庄村正在“十四五”规划的新的征程上认真贯彻执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六个必须”指示要求,弘扬民主精神,在人民民主的氛围中,努力做好乡村振兴工作。(陶庄镇人大 仲旭升、焦兴荣 )





陶庄镇人大 仲旭升、焦兴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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