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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专题询问实效的几点思考
发布日期:2023-03-25 17:28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专题询问是人大常委会有计划、有组织、有重点地就政府某一方面的工作或特定的问题组织的专门询问活动。自 2010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首次开展对政府部门专题询问以来,不少地方人大常委会也相继开展了这项工作,取得了较好成效。兴化市人大常委会每年都将该项工作列入年度监督计划,并进行了深入思考和总结,开展了有益探索。

一、专题询问中普遍存在的问题。

通过近几年的实践,我们进行认真总结和横向交流对比,发现了一些普遍存在问题,大体来说有以下四点:一是存在“不敢问”现象。不少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对于专题询问的概念和法律依据了解不深,参与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不高。担心对问题刨根问底会导致政府及相关部门下不来台,以至于在前期调研和执法检查阶段没有深入挖掘问题根源。二是存在“不愿问”的现象。主要原因就是担心专题询问过于尖锐会 得罪政府部门,影响与政府部门的关系。 三是存在“不会问”的现象。特别是征集问题环节,我们也发现不少征集到的问题存在站位不高、深度不够、专业性不足、针对性不强等现象,提问的水平还有待进一步提升。四是存在“一问了之”的现象。专题询问结束后,没有进行及时的跟踪督查,询问的成果没有得到有效体现。

二、专题询问的法律依据、 作用和意义。

一是充分认识开展专题询问的法律依据。询问是人大常委会对 政府、法院、检察院行使监督职权的一种重要形式。对此,《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九条、《代表法》第十三条、《监督法》第三十四条、《预算法》第六十八条等法律条文中皆有着明确的规定。也就是说,行使询问权是法定授权,是人大开展监督活动的必要形式,是人大代表和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知情知政、有效履职的法定权力。

二是充分认识专题询问的优势。询问是经常性的、比较灵活的监督方式,力度比质询小,容易实行,是人大经常采用的监督方式之一。相比于一般询问,具有主题更突出、组织性更强、集中性更高、公开性更广、实效性更强的特点;相比于质询,虽然专题询问增加了监督的力度,但一般不会对被询问部门构成责任追究。

三是充分认识开展专题询问的意义。专题询问是一种有效的监督手段,不但是尊重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的体现,而且还可以进一步推动“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及时解决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突出问题,进一步推进人大工作的公开透明,提高人大常委会审议质量,增强人大提升监督实效,具有十分现实的意义。

三、进一步开展好专题询问的几点想法。

一是议题选择要“精准”。专题询问的议题应从多个方面充分考虑,科学确定询问的议题。要围绕中心工作,与党委同向。要重点围绕党委的决策部署,促使专题询问能够在重点工作上对照标找差,助推党委决策部署落地落实。要围绕社会关注的热点。重点突出人民群众反映强烈和迫切需要解决的热点、难点,及时回应人民关切。要统筹考虑监督与支持的关系,与政府同拍。在选题时既要坚持问题导向,找出实际存在,能够解决的问题,又要考虑“一府一委两院”及相关部门的职能职责,结合其工作目标、工作举措进行询问,协助询问对象找准问题症结,寓支持于监督,推动问题的解决。

二是前期准备要“精细”。前期调研要深。要掌握询问议题的真实情况,就必须深入基层,一线了解工作开展情况和难点;要听取实施主体,特别是相关项目承办单位的意见,以便获得最直接、最专业的调研意见;要重点向人民群众,特别是向被询问工作直接相关的人民群众征求意见建议,确保听取最广泛、最原始的意见,了解最全面、最客观的情况。 如此才能让专题询问的方案更切合实际更具操作性,提出的问题才能切中要点。同时,会前还要进行周密部署,利用常委会、主任 会议、专题学习会等,对常委会组人员和与会人大代表进行宣传,增强对专题询问作用与意义的认识。制定方案要细。要在前期调研的基础上,明确专题询问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询问对象、询问问题、询问方式等,同步深入开展宣传发动,通过与询问对象召开对接会,加强对前期调研、执法检查等行动的新闻宣传等形式,增强社会各界的关注,强化参与专题询问单位的积极性。预估要充分。要提前对常委会组成人员、人大代表 拟提问的内容进行筛选,确保专题询问会现场不出现冷场、尴尬,甚至所提问题与询问主题无关等现象。为避免询问对象出现离题、偏题、跑题,也可以大致根据所准备的问题,拟定一份询问提纲,以便临场作答。

三是组织实施要“精当”。提前定好“考卷”。要发挥党组织的领导作用,召开党组(党委)会议进行审核把关,确保正确政治方向;要在一定范围内征求相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意见,确保专题询问回应人民关切,维护人民利益;要进行专门研究讨论,确保所问问题要紧扣议题,直击关键、切中要害;同时也要做好保密工作,防止“泄题”。合理安排询问顺序。询问时要做到有层次,要步步为营,环环相扣,分清主次、轻重,适当的时候可以追问,不能毫无节奏,让大家听得清;要紧贴相关部门职能职责和客观实际开展提问,不随意延展,不好高骛远,确保问题紧扣实际,让大家听得懂;要站在对人民、对法律、对工作负责的高度,消除顾虑心理,增强发问底气,问真问题、真问问题,确保问到“根子上”,让大家听得到“民意”;要防止浮于表面走形式,一团和气搞应付,敢于深挖真挖、敢于追问补问,让大家听得到“真相”。要现场开展满意度测评。对于应询部门而言,应询既是一次展示部门工作的机会,也是一次了解部门自身工作短板和不足的机会。满意度测评可以让应询部门负责人在红脸出汗的同时,增强对民意的了解,促进针对性整改。如有条件的话,可以对测评结果进行网络直播或者电视直播,适当增强专题询问工作的影响力和公众参与度,也能给应询部门增加些压力,确保整改实效。

四是成果转化要“精实”。要形成精炼可操作性强的询问意见。专题询问结束后,要结合前期调研、询问会上的作答情况和专项工作报告进行梳理分析,拟定具体可行、针对性强的办理意见,形成科学明晰的“任务书”,转交政府及相关部门办理,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向人大常委会报告办理情况。要加强跟踪督办。列出整改“路线图”,并根据“线路图”科学制定督办方案,避免督办时心中无数、脚下无路。要抓住督办关键,盯住关键内容、关键节点、关键人物、关键要素开展督办,做到精准目标、精准施力;要创新督办方式,可以采取代表视察、听取汇报等传统方式,也可以探索依托互联网、微信等新型媒介开展督办。可适时对落实情况进行审议,或者满意度测评,必要时启动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罢免等更具刚性的监督手段,杜绝专题询问虎头蛇尾,切实维护人大监督工作的权威。三要加强宣传报道。要充分利用相关媒体,及时深入的对专题询问及相关工作开展全程跟踪报道,可以采用通讯、纪实的办法,报道和宣传专题询问前期调研、执法检查等工作和后期的督查整改工作,增加人大工作透明度,让群众主动参与和支持人大工作。同时,加强对专题询问询问会现场和成果转化的报道,增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履职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提升履职实效。(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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