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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创新人大工作的实践探索
发布日期:2019-01-18 10:29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推进人大工作与时俱进,必须持续不断地推进实践创新。

  一、准确把握增强人大工作创新的自觉性

  要义之一:自觉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法治是社会治理的最高境界。人大要充分发挥在依法治国中的作用,自觉履行宪法使命,加快推进法治社会建设。人大的各项工作都要运用法治思维通过法治方式来进行,人大常委会及其办事机构,充实执纪执法、法律业务、国库预算等专业人员力量,组建专门委员会等,组织机构层面上强化人大及其常委会职能,促进维护宪法和法律权威

  要义之二:突出人民主体地位。人民当家作主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本质和核心。人大工作的根基在人民,发挥作用的力量在人民,依法履职的归宿在人民,必须以人民为中心,从根本上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切实解决好我是谁、依靠谁、为了谁的根本问题。我们积极策应党委的意图,围绕保障民权、改善民生、促进发展进行调研提出议案建议,着力解决环境保护、食品药品安全、教育医疗、养老服务、妇女儿童残疾人保护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满意度和幸福指数。

要义之三:务实有效行使职权。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加强对府两院的监督,确保行政权、审判权、检察权正确行使;要按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对国家监察机构行使权力实施监督。坚守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深入调研摸清情况、找准问题、提实建议,使监督有的放矢;综合运用多种监督方式精准发力,特别是涉及本行政区域的重大事项和人员变动,及时审议依法作出决定,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增强监督的刚性。

二、推进人大工作创新的实践探索

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水平,必须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要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中充分发挥作用。切实做到 “三个着力

一是着力推进法治文化建设。重视培树法治精气神,对五年普法教育计划作出决议,开展年度督查和终期评估,不断增强公民法律意识、提升法治信仰、坚守公平正义。深入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做到审议前学法、调研中用法、监督时依法,让法治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组织人大代表、人大干部法律知识学习培训,坚持人大任命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拟任职发言、宪法宣誓等制度,以领导干部和公职人员的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严格执法引领全社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

二是着力推进行政司法实践。听取和审议“一府两院”的法律实施报告,促进依法行政和公正司法。组织代表专题视察,推动执法、司法领域的一些突出矛盾和热点问题的解决组织人大代表对社会上的热点行业和热点问题,进行专项工作评议,制定《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以规范评议工作的有序开展,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以促进人大监督由程序性向实质性转变。

三是着力推进执法检查工作。有计划地每年选择几部法律或一些法律的某些部分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检查,通过听取汇报与实地检查相结合、常规督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直接了解情况与听取基层群众反映相结合,推动问题解决、工作改进、法律实施。执法检查中,就社会集中反映的一些问题,通过讨论、集中大家的智慧,提出针对性的改进措施,交有关部门、单位办理,取得了较好的监督效果。

  三、新常态下推进人大工作创新的思考

一是以理念创新为引擎,找准工作的出发点。理念创新是工作思路和举措创新的先导。一要摒弃人大创新难的观念。人大讲究依法履职,该干什么、能做什么都有法律规定,但不代表不可创新、无法创新。人大工作在履职方式的选择、程序的确定、细节的安排、结果的运用等方面都发掘的创新空间。二要摒弃求稳不求进的观念。时刻保持清醒的认识和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革除对人大工作的不正确看法,树立对党的事业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按照张德江委员长指出的人大处在民主法治建设的第一线的定位,忠实履职,扎实尽责,开拓创新。三要摒弃务虚不务实的观念。人大审议决定重大事项、监督一府两院工作、任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看起来,实则不然,人大之务得越好,一府两院绩才能更大。

二是以制度创新为主线,抓实人大工作根本点。制度带有根本性、稳定性人大工作创新离不开制度的完善。一是完善内务制度。如完善常委会组成人员守则、会议审议制度、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促进审议决定重大事项更加科学、更加符合实际,提升常委会组成人员依法履职规范化。二是完善立法制度。通过完善法制专委等议事规则、调研审议和立法技术规范,出台关于提高和服务地方立法质量的意见等,使立法工作有。三是完善监督制度。健全实施《监督法》、询问和质询办法,制定审议意见督办、执法检查办法等,进一步规范监督工作。四是完善代表制度。出台加强和改进代表工作的意见,制定代表培训制度,对代表参加人大会议、参与代表活动、提出建议意见等都作出规定,提高代表履职水平。此外,修订、制定人大机关工作制度,促使机关干部职工加强学习、转变作风、积极工作,把制度的约束变成干部职工的自觉行动,做到以制度管人、管事。

三是以方式创新为途径,紧压人大工作着力点。人大工作要亮点纷呈,富有特色,就必须以提高能力水平为重点,创新履职方式。一是运用细节上精准。如办理代表议案建议,在严格坚持现有办理工作制度的同时,积极改变传统的办理模式,把走访、沟通作为办理工作的关键环节,协调各承办单位加强与代表的联系沟通,邀请代表参与重点建议办理的调研等,提高办理质量。二是运用范围上拓展。如积极开展全口径预决算监督工作,在加强对公共财政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审查监督的基础上,将国有资本预算、社会保障专项预算纳入审查监督范围,把监督的触角延伸,使监督无禁区。三是运用方式上活用。对没用过、不会用的一些方式大胆尝试,如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网上调研、特定问题调查等。从实践看,就财政、科技、中小企业发展、保障性住房建设、就业再就业、公共文化建设与服务保障、全域旅游创建、农牧水产特色产业发展等社会热点难点问题开展专题询问,取得良好效果。(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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