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人大代表,作为国家权力机关的组成人员,要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提高代表素质、依法履行职责,发挥代表作用。
一、思想上增强“三种意识”
一是人大意识。当一名人大代表,首先要牢记代表前面“人大”两字,在心中树立起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信念。
二是代表意识。首先,要看得起自己,深感当一名代表无尚光荣;其次,有使命感,深刻认识法律赋予代表的权利和义务,增强完成人民使命的信心。
三是职务意识。人大代表是一种国家职务,要从代表人民当家作主的角度,认真履行代表职务,做到不忘身份,为民直言,不负重托,依法用权。
二、修养上培育“三种素质”
一是政治素质。必须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理论体系,致力于推进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和依法治国方略,维护国家权力机关的社会主义性质。
二是法律素质。要当内行,熟悉并掌握与行使职权相关的法律、法规,使自己在履职活动中,正确运用法律、法规,不断提高执法、督法、普法水平。
三是能力素质。通过学习和培训不断增强调查研究能力,统观全局的战略思考能力、综合分析问题能力、发现与解决矛盾能力、协调组织能力,在参与管理决策中发表正确见解,善于将自己的意见形成决策性议案或建议,且使之融于最终决策的能力。
三、行为上处理“三个关系”
一是处理好本职与兼职的关系。要统筹兼顾、科学安排,善于把本职工作与行使代表职责,实施法律法规与执行本乡本村的乡规民约、本职工作内容与联系群众听取反映等有机地结合进行,做到“两不误、两促进”。
二是处理局部与全局的关系。代表在履行职责时,不能只顾本村、本单位局部利益,为某个选区、某些少数人着想,应从全局的高度发现问题,提出意见,参政的着眼点要高一点,目光要远一点,调查的面要广一点,研究的问题要深一点,处理好局部和全部、个人和集体、地区和国家利益的关系。
三是处理好督政与协政的关系。要寓监督与协政之中,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了解情况,向政府反馈,为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对群众不清楚、不理解的问题,还要多做好思想工作,尽力把群众的思想统一到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上来,统一到本乡的大政方针和发展战略上来。
四、形象上展示“三个活跃”
一是活跃在人大。无论是在人代会会议期间还是闭会期间,都要充分行使好代表职权,发挥主体作用,展示为民当家作主的形象。
二是活跃在基层。代表生活在基层,要做实践“三个代表”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中国梦”的模范和表率,在生产、工作中恪尽职守,在生活中自律、自重,执行代表职务忠实、勤勉,做选民信赖的好代表。
三是活跃在社会。人大代表要争当一名出色的社会活动家。善于人和,有一定的凝聚力;善于扩大社会接触面,与群众建立广泛的联系,有一定的影响力;善于观察社会,捕捉信息,分析政务,有一定的说服力。
(作者单位:周奋乡人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