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被实践证明为行之有效的一项经常性人大监督工作。对全市卫生系统进行医德医风专项工作评议,谈一些粗浅认识。
一、专项工作评议的特点
1、法律性。专项工作评议是法律赋予的权力。根据宪法、组织法、监督法制定的我市人大专项工作评议办法规定,通过专项工作评议,督促本级行政、审判、检察机关依法履行职责。
2、创新性。创新监督方式是人大探索提高监督实效的重大课题。专项工作评议拓宽了人大监督渠道,是权力机关、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监督的有机结合,人大视察、检查、审议等监督手段的综合运用,有利于加大监督力度,增强监督实效。
3、针对性。根据经济社会发展的重点、人民群众关注的热点、急需解决的难点来确定专项工作评议的课题,有针对性地解决影响和制约发展中的矛盾及问题,以推动发展、改善民生,加快区域经济社会建设的步伐。
4、实效性。对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支持和推动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清醒认识卫生建设现状,客观分析存在问题,加大医德医风建设力度,提高医疗卫生服务效能。
二、专项工作评议的做法
对卫生系统医德医风开展专项工作评议,采取了市、县、乡三级人大联动,分准备、调研、评议、整改四个阶段进行。
1、精心组织部署。成立评议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制定评议工作实施意见,召开评议工作动员会议;发布评议公告,征求社会各界的建议意见;在调研的基础上,制定了《开展卫生系统医德医风专项工作评议的实施方案》。市人大常委会会同市委、市政府召开专项工作评议动员会,就做好专项工作评议提出具体要求。被评部门和各医疗机构成立迎评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专门班子,制定迎评方案,做好自查自纠的有关准备工作。
2、深入开展调查。按照改进作风的要求,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征求受评部门工作的意见,努力掌握第一手资料。组织由常委会组成人员、市人大代表参加的五个评议调查组,一名常委会副主任负总责,紧紧围绕“医疗服务态度明显改善、服务质量明显提升、服务水平明显提高”的目标,按各阶段推进要求,对政府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和全市54家等级医疗机构就领导重视、教育深入、信息公开、执业规范、服务高效、信访畅通、制度健全、查纠严格等工作进行调研。组织人大代表、服务对象、行业职工和社会各界对该项工作进行评价,通过召开座谈会、实地察看、个别谈话、发放问卷、查阅资料、明查暗访、民意测评、设立意见箱等形式,广泛征求各方意见,搜集整理问题,及时反馈给主管部门,确保问题的客观性和准确性,推动了评议工作的深入开展。
3、进行专题评议。专题评议是专项工作评议的中心环节,主要包括:一是召开评议大会,由政府作卫生专项工作回报,然后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人大代表进行评议;二是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由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对被评议工作进行满意度测评,当场公布测评结果,会后将测评结果向本级人大代表通报、向社会公示;三是整理汇总评议意见,对整改工作提出要求,并以常委会文件形式转交被评部门办理。在评议过程中,提倡讲真话、讲实话,对存在的问题“稳、准、狠”地进行评说,不走过场,以促进和推动工作。年底前,组织人大代表对相关医疗机构和单位进行集中视察,由被评议部门报告自查自纠情况,并对自纠情况进行评议。
4、督促整改落实。专项工作评议的实效体现在整改上,对形成的评议意见,政府及被评议工作主管部门表示虚心接受,明确整改重点,制定得力措施,着力解决影响部门及行业形象的问题。人大常委会专项工作评议调查组及时跟踪督察指导,促进整改工作落实。为深化评议成果,市人大常委会已确定将此次专项工作评议整改落实情况列为2014年跟踪监督议题,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医务工作者自觉珍惜职业价值,不断提升自身素养,努力提高卫疗服务质量和水平。
三、对开展专项工作评议的几点思考
开展专项工作评议是人大监督方式的创新,有利于提高人大监督的效能,有利于推动各项工作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队伍建设。为切实抓好专项工作评议,需要把握好以下几个问题。
1、党委要重视。人大工作是党的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只有依靠党的坚强领导,才能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专项工作评议必须在党委的领导和支持下开展,工作计划安排要向党委及时请示,争取党委对专项工作评议的指导,确保专项工作评议紧扣中心工作、服务发展大局。评议结果向党委汇报的同时,要及时反馈“一府两院”主要领导、向社会公开,并交组织人事部门存档备查,作为干部提拔使用时的依据。
2、目的要明确。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其目的是督促“一府两院”更好地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积极实施改革、发展的任务;更好地督促“一府两院”发挥职能作用,促其依法行政、公正司法,让公共权力在阳光下运行;更好地督促“一府两院”广听民意、集中民智、执政为民,使广大人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程序要规范。《兴化市人大专项工作评议暂行办法》对开展专项工作评议做了原则性的规定,要把它运用到实践中去,还应该在总结开展评议工作经验的基础上,制定详细具体的工作评议细则,对开展工作评议的法律依据、适用范围、监督主体、监督方式和程序、违反程序的责任和处理作明确规定,以促进专项工作评议有条不紊地进行。
4、调研要深入。调研是人大工作的基本功,参加评议的人员要以人大代表的法定职责为己任,以饱满的政治热情,对人民负责的严谨态度参与评议活动;专项工作评议要讲求法律性,注重程序性,反映真实性,体现实效性;要深入基层群众开展调查研究,广泛收集人民群众对被评单位的意见和建议,把情况摸清,把问题找准;要坚持实事求是、敢讲真话、敢说直话、客观公正、有理有据地进行评议。
5、整改要到位。落实整改要务求实效,被评单位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人大交办的整改意见,制订整改方案,落实整改责任,确定整改时限,报告整改结果,务求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应当加强对评议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督促和检查,对整改不力的人和单位,要综合运用视察、交办、反馈、通报等多种方法督办,必要时运用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备案审查等刚性监督手段进行处置,树立地方国家权力机关的权威。
(作者单位: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