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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2020-02-07 09:50 浏览次数:

 2019年5月30日上午,兴化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主任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吉天鹏主持会议,副主任翟云峰、邓志方、余建年、常传林出席会议。市人民检察院钱飞检察长,市人民法院张伟院长,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要负责人、内司(法制)工委全体负责人,市公安局、司法局、生态环境局、市场监管局、财政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城管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水利局主要负责人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人民检察院钱飞检察长所作关于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及市人大常委会内司(法制)工委王志华主任所作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2017年以来,市人民检察院围绕我市“里下河生态经济示范区”建设,准确谋划定位,突出监督重点,积极履行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在生态环境保护、国有资产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群众关心的重点热点领域办理了一批成功的案件,公益诉讼工作初见成效。会议针对存在问题提出如下建议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做好公益诉讼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部署,对于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具有重大意义。检察机关、审判机关、政府及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开展公益诉讼的重大意义。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坚持以保护公共利益为核心,严格依法监督,促进法治政府建设,守护社会公平正义。政府及职能部门要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增强接受检察监督的自觉性,积极支持和配合检察机关依法开展公益诉讼工作。审判机关要准确把握公益诉讼的职能定位,提升受理审判各类公益诉讼案件使命意识,履行好公益诉讼审判职能。

 二、进一步加大公益诉讼宣传力度。强化公益诉讼宣传攻势,丰富宣传方式,采取发布典型案例、以案释法、邀请人大代表旁听庭审等形式大力宣传公益诉讼工作。对于社会影响较大、人民群众广泛关注的案件,及时发布案件信息,公开案件办理情况,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加强与司法行政部门及有关媒体沟通协调,把公益诉讼制度纳入普法宣传教育范围,加强对公益诉讼工作的宣传报道,提高公益诉讼制度的社会知晓度,为开展公益诉讼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和社会环境。鼓励群众积极提供线索,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律师等群体作用,不断拓宽案件线索来源渠道。

 三、进一步完善公益诉讼工作长效机制。坚持和完善与政府及职能部门的协作配合机制,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和办案协作等制度,形成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合力。加强和行政机关沟通联系,注意听取行政机关的意见,共同促进问题的解决,提高监督效果。强化检察机关内部公益诉讼案件发现和线索移送机制建设,健全以民行部门为主导、相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格局。建立健全与人民法院工作衔接机制,争取审判机关诉前指导,提高公益诉讼质效。强化诉前程序工作,充分发挥检察建议作用,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及时有效解决公益损害问题。注重诉前程序与诉讼程序的有效衔接,及时提起必要的公益诉讼,充分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的综合监督效能。

 四、进一步加强公益诉讼办案队伍建设。统筹考虑公益诉讼办案的实际需要,优化检察资源配置,配齐配强办案力量,进一步充实公益诉讼办案队伍。建立人才培养长效机制,强化业务学习和实务技能培训,注重通过案件实训、庭审观摩、挂职锻炼等方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系统培训,提升办理公益诉讼案件的能力和水平,为深入推进公益诉讼工作提供有力人才保障。坚持自主培养和借助“外脑”相结合,聘请食品安全、环境保护等专业技术人员参与办案,提升公益诉讼工作专业化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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