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
第七次主任会议纪要
兴化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于2009年11月19日上午在市人大常委会第二会议室举行。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贾春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卞正祥、葛鸾英、王小跃、薛宏金、李如亮出席会议。卞正祥副主任主持了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梅建成,市人大常委会各委办主要负责人,财经工委全体人员,市政府办、财政局、审计局、建设局、国土资源局、水务局、教育局、戴南镇政府以及市城投公司、诚信公司、水投公司等部门主要负责人列席了会议。
会议听取了市政府副市长梅建成所作的关于土地出让金收缴和政府融资管理情况的汇报以及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钱建忠所作的相关调查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土地出让金收缴工作,实行净地挂牌出让,抓住国家宏观政策的有利时机,积极上争资金,科学有序推进城市建设,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会议在充分肯定工作的同时,针对存在不足,提出如下建议:
一、认真履行借款程序,提高贷款效率。要按照《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复政府借款的操作程序》有关规定,认真履行手续和程序。要加强与金融部门的沟通,了解国家金融政策和投资方向,整合包装一些大的项目,提高与金融部门约定效率,尽量避免“人大有批复、银行未通过”现象的发生。对人大批复并已借到的款项,要将借款合同复印件及时转送市人大办;发生有批复但款未借到情况时,融资部门(单位)要从相关金融机构取得说明,并主动向人大办提供书面情况。
二、优化贷款结构,合理安排偿还资金。对今后新增融资借款,要加强科学预测,尽量以长期为主,中、短期为辅,并根据贷款项目的性质和还款能力,确定具体贷款期限,尽量避免集中还款。对约期还款的资金,财政预算要按约期还款情况安排一定的资金或融资风险基金,要研究加快安置房建设资金回收的办法措施,最大程度缓解财政还款压力。进一步完善土地储备机制,发挥好土地储备中心的作用,为今后新增融资提供必要的保障。
三、强化管理监督,提高资金使用绩效。借款单位要完善内部制约机制,加强财务核算规范化管理。对融资借款,财政部门要统一扎口管理,规范资金使用,加强日常监管、业务指导和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审计部门要加强跟踪监督,保障政府融资投资项目所形成资产的安全与完整。市政府及各职能部门要树立“依法建设城市、科学建设城市、用心建设城市”的理念,坚持在规划引领下,接受人大和群众的监督,以民生、民本为第一需求安排好明年的城建项目,同时进一步强化监管职能,重视绩效评价和风险评估,不断提高当家理财的本领,切实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建议由审计部门对安置房抵缴土地出让金进行专项审计并将审计情况书面向主任会议报告。国土、建设等部门对明年城建资金收支预测进行调研,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四、进一步加强对土地出让金征收管理工作。要继续加强土地出让合同管理,严格执行净地出让、全额收缴和“收支两条线”等管理制度。要妥善处理好安置房抵缴土地出让金这一历史遗留问题,坚决杜绝此类违规行为的再发生。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充分运用行政、司法等手段,进一步加大欠缴清收力度,特别是对“两高”地块,要认真按市委常委14号纪要精神狠抓落实,实行目标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制。对到期欠缴等违约行为要予以经济处理。对今后土地出让成本的确定,建议由财政、审计、国土、建设等部门共同把关,联合审核,最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