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10日上午,市人大常委会举行《食品安全法》辅导报告会,邀请扬州大学食品科学与工程学院的徐鑫教授解读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
2009年2月28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表决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年4月24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将于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新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共10章154条,和原先相比增加了50条,字数也从1.5万字增加到3万字,被称为“史上最严”的《食品安全法》。徐鑫教授在辅导报告中首先讲解了修订的背景,他认为主要是出于重典治乱的需要、民生的需要、党的建设的需要。徐鑫说,修订后的《食品安全法》有七大亮点,分别是:社会共治体系;创新监管体制;强化预防为主,健全食品风险监测评估机制;扩大食品安全监管范围;明确建立全过程监管制度;特殊食品的监管;加强对刑事、行政、民事法律责任的规定。围绕这七大亮点,徐鑫详细作了解读。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卞正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小跃、刘云山参加活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