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上午,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兴化市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批准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2014年度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和审议市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旅游法》和旅游工作情况的汇报;听取有关人事任免议案。
会议认为,2014年,市政府及财税部门在培植财源经济、强化税收征管、优化支出结构等方面做出了积极努力;审计部门严格审计责任,加强审计监督,审计工作成效明显。经过审议,会议同意《关于兴化市2014年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决定批准兴化市2014年市本级财政决算。会议同时建议,要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优化收入征管,细化财政监管,加强审计监督。
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会议希望进一步营造良好执法环境,加大案件查办和预防力度,创新反渎职侵权工作机制,提高执法办案能力,从而不断促进法治兴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利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会议肯定了市政府贯彻实施《旅游法》工作和近年来旅游业发展取得的成绩,要求进一步做好《旅游法》的宣传和贯彻落实,放大水乡生态和历史文化特色旅游优势,打造具有水乡特色的渔文化、船文化、水生动植物文化等旅游项目,加强生态旅游资源和历史文化旅游资源的整合,促进旅游业的健康发展。
会议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原则通过了有关决议和审议意见,投票表决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并向新任命同志颁发任命书。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卞正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赵旭东、王小跃、刘云山参加会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