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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
发布日期:2010-05-18 14:41 浏览次数:


5月13日上午,市十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会议,决定有关人事任免事项。

    会议决定:任命杨杰为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市经济贸易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刘广华为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免去其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局长职务;任命陈学俊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免去其市建设局局长职务;任命孙家祥为市交通运输局局长,免去其市交通局局长职务;任命刘海山为市商务局局长,免去其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局长职务;任命刘春龙为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免去其市文化局局长职务。

    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贾春林希望新任命人员,做到敬畏权力,常怀忧患意识,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做到依法行政、科学行政、为民执政、廉洁从政。要注重勤奋学习,加强对传统文化以及新技术知识的学习。要注重务实创新,善于打破固有的思维方式,以创新的理念推进各项工作的开展。要注重埋头苦干,力争在新的岗位上有新的作为。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卞正祥主持会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葛鸾英、王小跃、薛宏金、李如亮参加会议。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顾跃进,市政协副主席杨宝泉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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