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审议意见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2015-08-26 10:00 浏览次数:

2015624日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人民检察院切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不断加大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力度,反渎职侵权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促进法治兴化建设、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作出积极贡献。会议对市人民检察院反渎职侵权工作情况及存在问题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进一步营造良好执法环境。从贯彻落实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精神,深入推进反腐败斗争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反渎职侵权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做好反渎职侵权工作放到建设法治兴化的大局中来谋划。切实增强公职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法治意识、担当意识,坚持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建立反渎职侵权宣传长效机制,提高全社会对反渎职侵权的认知度,为破解三难一阻问题、尤其是破解线索发现难创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将反渎职侵权的法律法规纳入干部培训、行政执法培训及普法内容,促进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和勤勉履职。

  二、进一步加大案件查办和预防力度。坚持办案与服务并行,惩治与保护并重,打击与防范并举,不断加大渎职侵权行为的查处和预防力度。从快查办食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社会保障等民生领域渎职侵权犯罪,从严查处行政执法人员监管不力、不作为和乱作为的渎职侵权犯罪,从重查处司法人员放纵犯罪、徇私舞弊和枉法裁判渎职侵权犯罪。进一步加强渎职侵权犯罪预防,做到惩治和预防同步推进、协调发展,推进社会管理创新。

  三、进一步创新反渎职侵权工作机制。深化和完善反渎职侵权侦查一体化工作机制,不断提高统一管理、统一指挥、集中攻坚的能力。建立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制度,有效排除办案干扰和阻力。进一步理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提高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办案协作的效率,形成反渎职侵权工作合力。加强司法联动,排除外部干扰,注重解决渎职侵权犯罪刑罚量刑轻刑化问题。

  四、进一步提高执法办案能力。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加强反渎职侵权能力建设的决定》要求,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加大教育培训力度,提高干警职业素养和办案能力。积极探索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规律,把握渎职侵权犯罪一般规律和不同领域、不同行业渎职侵权案件的特殊规律,提高突破各类案件的能力。根据工作需要,积极商请组织部门配齐配强反渎职侵权工作部门负责人,同时优化充实反渎职侵权队伍。加大技术装备及办案经费的投入,为反渎职侵权工作提供更为坚实的保障。

上一篇: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实施《旅游法》和旅游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下一篇: 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关于2014年度兴化市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及其他财政收...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