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8月23日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市人民政府关于国家生态市建设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我市市、乡(镇)两级政府有目标、有步骤、有重点地推进国家生态市创建工作,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新成效。会议对市人民政府国家生态市建设情况及存在问题作出如下审议意见: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进一步营造创建工作氛围。生态建设是贯彻“生态立市”战略、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有效载体。生态市创建工作时间紧、任务重、压力大。要进一步统一思想,充分认识创建国家级生态市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生态市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要切实担负起决策、指导、协调、监督等各项职能,各成员单位和乡镇要紧密合作,形成合力。认真开展生态环保宣传教育,切实增强全社会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意识,倡导绿色环保理念,树立良好的卫生观念,引导和动员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营造全市上下共同创建生态市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突出重点,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创建工作目标。进一步理清创建工作思路,统筹解决好生态市创建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对照生态市建设工作目标,逐条逐项抓落实。将各项目标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基层,定期督查任务完成情况,并把任务完成情况作为对各乡镇和部门综合考核的重要内容。抓紧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强力推进污水处理厂建设,完善污水管网系统。计划采用BOT和BT方式进行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的乡镇在完善方案的基础上,迅速进入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的同步建设阶段。已建成的要尽快投入运营,发挥应有作用。加快垃圾焚烧厂及配套设施工程的论证,在通过工程环境影响评价的前提下,争取早建成、早运营、早见效。科学规划工业园区布局,抓好工业园区产业转型升级和生态园区建设工作,引导企业向工业园区或工业集中区转移,对污染物进行集中处理,达标排放。加强对种养殖户的技术指导和监管,有效控制农业、渔业面源污染。发挥水乡湿地生态优势,打造水乡生态旅游品牌。建立完善生态环境安全预测、预警和预报系统,完善重点污染源污水排放和主要大气污染物在线自动监测系统,加强监管,确保正常运行,并适时公示监测情况。实施区域废气废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在重点废气废水排放企业中推广执行清洁生产行业标准,切实解决水源污染和大气污染问题。
三、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不断提高环保执法监管能力。加大生态文明建设司法保护力度,加强环保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有效衔接,强化行政机关与司法部门联动配合,严厉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认真落实省环保厅对戴南镇环境污染事件的处罚决定,并以此为契机,认真整改,组织开展全市酸洗行业整治工作和危险废弃物专项检查活动,排查环境风险,消除环境隐患,确保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事关我市可持续发展战略,事关全市广大人民群众的切实利益,我们一定要以科学发展的理念,坚定不移地实施生态市建设规划,大力发展循环经济,扎实推进生态市建设,努力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环境的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