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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林、王桂同志职务任免的决定
发布日期:2023-05-24 14:06 作者:人大 浏览次数: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公司)、直属单位,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政府市长殷俊同志提议,经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陈林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免去王桂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职务。

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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