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钱 飞同志提议,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陈卫华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
免去居 祥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广进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