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法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法院院长张 伟同志提议,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居 祥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
任命唐爱霖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临城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戴洪涛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西鲍人民法庭副庭长;
免去刘加防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安丰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6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