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法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法院院长张 伟同志提议,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
任命刘艳生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
免去倪其庆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王 军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免去易书芹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陈德平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张国华同志的兴化市人民法院西鲍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庆和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姚卫强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庭长职务;
任命陈英姿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少年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苏胜忠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陈 文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西鲍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任命於 建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安丰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唐昌国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少年及家事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西鲍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许志兰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戴南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朱 隽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戴南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杨 凯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安丰人民法庭副庭长,免去其兴化市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谢俊成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安丰人民法庭副庭长;
任命智 愚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员;
免去顾传飞兴化市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戴南人民法庭庭长、审判员职务。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