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2月26日兴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韦新芝、欣爱忠、沈凌云三同志辞去兴化市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报兴化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9年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