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监察委员会:
根据兴化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刘青萍同志提议,经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
免去陈元荣同志的兴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张竹森同志的兴化市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8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