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兴达公司,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政府市长李卫国同志提议,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李文赋同志为兴化市监察局局长;
免去董正炎同志兴化市监察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10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