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钱飞同志提议,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周娴、仲露阳、陈云程、翁立萍、朱斌、樊蓉等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施玉安、王干才、侯雪健等同志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5年6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