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免去周庆泉同志人民陪审员职务的通知
兴化市人民法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法院院长宋亚平同志提议,经市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免去周庆泉同志兴化市人民法院人民陪审员职务。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4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