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化市人民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陆红梅同志提议,经兴化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成广进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任 海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
任命顾建萍同志为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免去吴庆松同志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
免去朱 萍同志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刘兴年同志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张宝生同志兴化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