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兴达公司,市人民法院、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政府市长徐克俭同志提议,经兴化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曹伯高同志为兴化市教育局局长;
任命蒋 林同志为兴化市财政局局长;
免去邹祥龙同志兴化市教育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