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兴达公司,市人民法院、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经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卞正祥同志为兴化市人大常委会代理主任。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