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直属单位、兴达公司,市人民法院、检察院:
根据兴化市人民政府市长徐克俭提议,经兴化市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
任命彭中法同志为兴化市司法局局长;
任命朱春红同志为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免去其兴化市城市管理局局长职务;
任命丁 锋同志为兴化市城市管理局局长;
免去马红专同志兴化市司法局局长职务;
免去陈学俊同志兴化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
特此通知。
兴化市人大常委会
2011年2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