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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发布日期:2025-01-09 10:46 作者: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办公室 浏览次数: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政府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邵剑峰代理市长代表市人民政府所作的政府工作报告。会议充分肯定市政府2024年工作,同意报告提出的2025年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号召,全市人民要更加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四届八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会议、泰州市委六届十次全会、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部署要求,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以“兴企、强镇、惠民”为目标导向,以“抢抓政策、狠抓项目、重抓机制、大抓队伍”为工作主题,全力拼抢、实干争先,奋力推进“十四五”勇创佳绩攀新高、“十五五”增创优势开新局,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兴化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兴化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兴化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及兴化市202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草案,同意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兴化市202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兴化市2025年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计划。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兴化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预算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查了市人民政府提出的《关于兴化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及兴化市2025年预算草案,同意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的审查结果报告。会议决定,批准《关于兴化市2024年预算执行情况与2025年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兴化市2025年市级预算。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沙顺喜主任受市人大常委会委托所作的兴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市人大常委会2024年工作的总结和2025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大常委会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紧扣市委十三届七次全会精神实干担当、履职尽责,认真行使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深入践行全过程人民民主,充分发挥制度优势,助推“十四五”勇创佳绩、“十五五”增创优势,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兴化现代化建设新篇章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钱惠彬院长所作的兴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市人民法院2024年工作的总结和2025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法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严格公正司法,狠抓提质增效,认真履行宪法法律赋予的职责,勠力同心、干字当头,忠诚履职、担当作为,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兴化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法院力量!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关于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的决议

(2025年1月9日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通过)

兴化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听取了王绩伟检察长所作的兴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经过认真审议,同意报告对市人民检察院2024年工作的总结和2025年工作的安排,决定批准这个报告。

会议要求,市人民检察院要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在市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坚持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坚定信心、守正创新、鼓足干劲、奋勇争先,为谱写“强富美高”新兴化现代化建设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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